凝聚合力, 创知识产权新格局——我校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实

        4月19日下午,2021年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召开,我校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温州市政府副市长陈应许、市中院院长徐亚农、市政府副秘书长江春与学校校长余闯等领导出席。   

        会议上,学校校长余闯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在会议中共同签订了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近几年,温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一直与我校温州知识产权学院保持紧密合作,共同开展“法庭进校园”“学生庭审旁听”“参观司法基地”“普法宣传讲座”“校园法制教育演讲”等系列活动。双方长期有效的互动和沟通,深化了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并且提高了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本次合作为法院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协同提供了更好的平台,也标志着我校与温州市中级人民院的合作踏上了新的台阶。

        我校温州知识学院成立以来通过完善教学监督、推进实训教学、开展协同创新活动等方式优化教学方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致力于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毕业学全部实现100%就业。接下来,学校将充分发挥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实践基地的校外资源优势,优化学校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