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关于拟入驻企业公示

根据《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温知园〔2019〕4号)文件规定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园区资格审核,邀请相关专家评审等程序,温州纳祺知识产权顾问有限公司符合园区入驻要求,拟同意入驻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新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提出,逾期作无异议处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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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881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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